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詳114學度校內及臺北市美術比賽辦法簡述如下
一、校內收件截止日:民國114年9月5日(五)下午4:00前繳至教務處,逾時不候。
二、校內收件規定:
1、請於作品背後中間用鉛筆寫上:班級、姓名、性別、作品名稱、指導老師、參加年段、類別。
2、指導老師限填一人,一律為個人創作,請將畫作資訊(前述1~6項)詳細敘明,若資訊不明,恕不收件。
三、參加作品類別及規格:請參考附件檔案
四、注意事項:
1、每一學童每一類組限送作品一件、每件作品創作人數一人、每人最多參加兩類組。
2、無論得獎與否,作品均會退還本人;校內則會評選各類別最優秀的1-5件作品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114學年度美術比賽。
詳細比賽訊息請見附件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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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8-1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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