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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文山區興華國民小學

公告彙整

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發國民中小學教師雙語及教保 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英語融入教學專長證明書實施計 畫」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一、依據臺北市教育政策白皮書及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 教育實施計畫辦理。 

二、本局為穩健推動雙語教育,建立教師雙語教學支持系統, 提高教師推動雙語政策之專業能力,特訂定旨揭計畫(以 下簡稱本計畫),重點摘要如下:

 (一)目的: 1、提供有意投入雙語教育的教師瞭解明確的英語能力指 標。 2、建立雙語教師的專業形象,打造本市雙語教學品保機 制。

(二)實施對象: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教師及教保服務機構 現職教保服務人員。

 (三)申請資格:請詳參實施計畫(附件1第1至3頁)。 

(四)實施期程: 1、自核定計畫發布日起實施,至該次申請流程結束止。 2、評估本市雙語教育學校數量已穩定趨緩增加,辦理雙 語增能培訓 6 學分班及次專長加註之管道亦增加, 115年起將逐步規劃以次專長加註作為主要雙語教學專 長證明,並配合雙語生活化之政策持續推展雙語教 育。 

(五)申請方式: 1、申請人請於114年7月15日至7月30日備齊文件(附表 3、附表4),免備文寄送至本市雙語推動辦公室 (110044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287巷5號),並註明申 請雙語教學專長證明書,以郵戳為憑,逾時不予受 理。 2、本市雙語推動辦公室於收件完成後,統一進行審核程 序(附件1附表5)。

 (六)激勵措施: 1、具本市核發雙語教學專長證明書之教師,且於學校具 有教授雙語課程之事實,得減授課或超鐘點2至4節。 2、具本市核發雙語教學專長證明書之教師或英語融入教 學之教保服務人員,得從優申請本市年度推動國中小 雙語課程及教保服務機構英語融入教學績優個人評 選。

三、檢附本實施計畫(含申請表件、申請流程圖)及附表3、4 可編輯檔各1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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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6-17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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