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依據本市臺北市112學年度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 學計畫辦理。
二、研習活動資訊概述如下:
(一)辦理時間:113年4月22日(星期一)至113年4月26日(星期 五),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00分,共五天,計30小 時。
(二)辦理地點: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70號(臺灣大學校 總區內,LTTC語言訓練測驗中心4樓)。
(三)培訓名象:本市公立國小現職英語教師(含113學年度在 職之代理教師,不含實習教師),具教育專長及教學熱忱 者,共25名。
(四)報名資格:教師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,方得報名。1、於本市服務滿兩年以上,有心增進英語應用知能之現 職合格教師。(年資計算至113年7月31日止)。 2、112學年度實際擔任本市各公立國民小學英語教學工作 之現職合格教師,每週授課時數達10節以上。 3、具英語聽、說、讀、寫能力,口語表達清晰為佳。
(五)報名注意事項: 1、已參加過111學年度「英語教師運用閱讀策略與英語口 說教學能力」之教師將先列為候補學員。 2、研習資源取得不易,為避免浪費經費,請確認培訓課 程可全程參與者再報名。 3、完成報名程序之學員,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 者,應於研習前7日告知承辦單位(長春國小),填寫 研習取消申請表(附件二),並依程序辦理取消研 習。
(六)報名時間與方式: 1、請於113年3月29日(星期五)前並將報名表(附件 一)核章掃描後,將電子檔傳送至t019@ccps.tp.edu. tw,註明「臺北市英語教師培訓報名」,並至教師研 習網報名且薦派成功,兩樣都完成才算報名成功。 2、依報名先後順序,擇優錄取。 3、錄取名單預定於113年4月3日(星期三)公佈將由教師 研習網寄送錄取通知。
(七)課程內容:請參閱附件培訓計畫。
三、研習注意事項:
(一)參加學員課務請學校核予公假派代。
(二)參加學員須在113年5月6日(星期一)下午4點整前,繳 交以英文撰寫培訓回饋1份(含全英語教學教案1份-附件 四及英語心得分享500字-附件五),所撰寫之教案將參加 「臺北市112學年度國小英語課採以英語授課為主教案徵 選計畫」徵選,由長春國小統一收件及報名,請老師們 完成作業後須於上述指定日期前繳交紙本及電子檔,紙 本請聯絡箱033遞送或親送至長春國小,電子檔案檔名請 註記「臺北市112學年度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專業培訓計畫 作業繳交+名字」。
(三)研習成果資料將由長春國小彙集,上傳至臺北市英語教 學資源網,以達資源共享及共同成長之效益,供各校英 語教學參考(附件三)。
(四)全程參與並繳交培訓報告之教師,核發30小時研習證書 及時數;遲到超過15分鐘者將以請假一小時來計算,請 假超過5小時者將不核發證書。
(五)為響應環保,請研習人員自備環保杯。
四、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研習聯絡人:長春國小專案教師 林家銉(02-2502-4366分機129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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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3-1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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