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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文山區興華國民小學

活動公告

臺北市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興華國小校內徵件辦法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臺北市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興華國小校內徵件辦法

  1.     旨: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,培養國民鑑賞能力,落實學校美術教育。

  2. 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
  3. 校內收件截止日:民國11594日(五)下午400繳至教務處李欣宜幹事,逾時不候。

  4. 校內收件規定:

    (1).請於作品背後中間用鉛筆寫上:j班級、k姓名、l性別、m作品名稱、n指導老師、†參加年段、‡類別。

    (2).指導老師限填一人,一律為個人創作,請將畫作資訊(前述1~6)詳細敘明,若資訊不明,恕不收件。

  5. 校內收件地點:教務處。

  6. 校內評選日期:11597日(一)。

  7. 獎勵辦法:校內作品擇優給予獎卡1~3張,以資鼓勵(不分年級,依參賽作品質與量擇優給獎)。

  8. 評選小組:具美術專業背景之教師。

     

  9. 參加年段

    類別

    參賽作品規格

    //

    年級

    繪畫類

    1.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,大小以四開(39公分×54公分)為原則,一律不得裱裝。

    /

    年級

    書法類

    1. 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(約34公分´135公分)一律不得裱裝。對聯、四屏、橫式、裝框、手卷不收。

    2. 作品需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,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。一律採用素色宣紙(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)

    /

    年級

    平面設計類

    1. 大小一律為四開(約39 公分´154 公分),作品一律裝框,裝框後厚度不得超過10公分,連作不收。為確保展品安全,參賽作品如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裝框者不收(鋁框易鬆脫,邊角銳利易劃傷作品)。

    2. 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,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,並以平面設計為限。

    3. 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、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。 

    /

    年級

    漫畫類

    1. 參賽作品形式不拘,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(約39公分´54公分
      一律不得裱裝。

    2. 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。黑白、彩色不拘,作品形式單幅、多格均可。

    /

    年級

    水墨畫類

    1. 大小一律為宣(棉)紙四開(約30~35公分×60~70公分),不得裱裝(可托底)

    2. 作品可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,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。

    /

    年級

    版畫類

    1. 大小以四開(約39公分*54公分)為原則,一律不得裱裝。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,得以透明膠片覆蓋。

    2. 版畫作品須 (1)親自構圖;(2)親自製版;(3)親自印刷。

    3. 作品正面一律簽名(依國際慣例使用鉛筆為宜,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),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。

       範例:1/20          ○○       王小明

         (第幾件/數量     題目        姓名 )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◎附註:其中所指「約」的誤差範圍請以正負3公分內為宜

  10. ※注意事項:
  11. 每一學童每一類組限送作品一件、每件作品創作人數一人、每人最多參加兩類組。
  12. 無論得獎與否,作品均會退還本人;校內則會評選各類別最優秀的1-5件作品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115學年度美術比賽
  13. 獲佳作以上(含優選獎、特優獎)之得獎作品,主辦單位有權複製或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(畫冊、光碟、網路、軟體)發行,得獎人不得異議。

本辦法依據114學年度全國美術比賽要點辦理,如115學年度之公告辦法有修正,得予以微調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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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6-22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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